通州区发生超车车祸的认定问题
宣城刑事律师
2025-04-19
在通州区发生超车车祸的情况下,需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134条、第90条和第93条,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(六)第12条来认定相关责任。首先,驾驶员需具备犯罪主体条件,即年满16岁且有刑事责任能力,其次行为要构成违反交通管理规定,如超速或强行超车,导致他人重伤、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。此外,驾驶员需存在过错责任,如过失。若驾驶员酒后驾车,则视为重大过失,情节加重。因此,该行为可能构成交通肢体罪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134条: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,违反交通管理的规定,因而发生质损公私财产或者非法占有公私财物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第90条:对道路和城市交通秩序造成重大影响,具有严重后果的违反机动车、牵引车、骑车等规则的行为,对驾驶员构成重大威胁的,以及恶意堵截、拦劫机动车、妨碍道路畅通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第93条:酒精含量达到或者超过规定标准的,处十五日拘留,并处一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罚款,吊销驾驶证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(六)第12条:机动车驾驶员在道路上驾驶时,超越、超载、超限或者违反其他交通管理规定,因而造成他人重伤、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,具有重大过错的,应当认定为交通肢体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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